省政府日前批复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请审定〈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请示》,原则同意《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印发并牵头组织实施。
批复提出,《规划》实施要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作为首要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健全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为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规划》实施,到2025年建成779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870万亩,以此稳定保障1100亿斤粮食产能。到2030年建成8320万亩,累计改造提升2320万亩,以此稳定保障115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把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规划期内完成130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批复要求,各市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支持事项,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提升建设成效。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保护利用,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优先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严格实行用途管制,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